近日,為支持我市房票安置及住房“以舊換新”工作蘇州公積金中心出臺《關于住房公積金支持房票安置、住房“以舊換新”的通知》一起來看具體內容吧。
一、公積金組合貸款
房票持有人、“以舊換新”置換購房人及其直系親屬符合公積金貸款相關條件的,可帶齊材料至服務大廳柜臺辦理公積金貸款業務。
1、申請條件:
(1)在申請之日前連續按期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六個月(含)以上,靈活就業人員連續或累計繳存公積金六個月(含)以上,且申請時住房公積金賬戶處于正常繳存狀態;
(2)無公積金貸款余額;
(3)在蘇州市范圍內購兩套(含)以內的自住住房;
(4)首次或第二次辦理公積金貸款;
(5)購買住房的首付款不低于規定比例;
(6)能夠落實貸款擔保。
2、申請材料身份證明:包括居民身份證等有效身份證件;婚姻狀況證明:包括結婚證、戶口簿等證明材料;首付款證明:售房單位出具的發票或收據、銀行轉賬憑證等;貸款用途證明:商品房買賣合同;其他資料:異地貸款的,提供異地貸款職工住房公積金繳存使用證明;辦理組合貸款的,還需提供收入證明。

二、購房提取
房票持有人、“以舊換新”置換購房人及其直系親屬符合公積金提取相關條件的,可帶齊材料至服務大廳柜臺或通過“蘇州公積金”APP、蘇州公積金個人網上業務大廳等渠道辦理公積金提取業務。
1、申請條件:職工(含配偶)購買自住住房的,可以提取公積金,每次購房行為只能提取一次公積金。
2、所需材料:
(1)身份證件原件(居民身份證或臺灣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或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);
(2)購房合同或《房屋所有權證》或《不動產權證》原件;
(3)《銷售不動產統一發票》(預收購房款或購房款)或契稅完稅證明或《增值稅普通發票》原件(有效期兩年);
(4)如購房人不是提取職工本人,提取職工還需提供結婚證或戶口簿原件;
(5)與住房公積金個人賬戶關聯的銀行卡(如尚未辦理關聯或需要變更銀行卡,需提供蘇州大市范圍內工、建、農、中、交、蘇州、郵儲任意一家銀行發出的本人借記卡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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